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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后的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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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第三十四、时令的枫镇大肉面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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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铭生是这么说的:“如果住不惯,我们可以回到城区生活。”

周宁马上问:“回城区住老房子吗?”

听他的意思,是不愿去住他父母那的,崔铭生只得说出最不济的办法:“我的意思是到时真的需要,万不得已的话,我们在城区再买一套,也算是财产性投资,对吗?”

“那得买多大的房子才能容纳四个人,以后五个人,六个人居住,买一套已经把两个家庭都掏空了,再买一套差不多大的,钱从哪里来,压力太大了。”

在这一刻,崔铭生忽然意识到他们在观念上的南辕北辙。她对婚姻的期待是两个人勤俭持家,过好小日子,周宁的却是带上父母娶个媳妇,和爸妈捆绑在一起,生生世世不分离。

这么做有错吗,虽然从法律上讲,儿媳妇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,但在传统的道义上,百善孝为先,崔铭生理应扶持丈夫照顾公婆,还没结婚,就明确跟那边的老人“划清界限”,不合适。

然而,崔铭生心理上的感受,跟小时候亲戚们一个劲招呼她吃螃蟹,但她其实并不要吃,连咬一口都万般抵触是一样的,都有一种找不出反驳的恰当理由的无力感。

而那时双方的婚期已定下来,大家都知道她要结婚了,最关键的,是崔槿每天乐呵的嘴巴合不上,上一次见他这样,还是她收到公务员录取通知的时候。

崔铭生问父亲:“爸,我跟周宁结婚,你开心吗?”

崔槿回道:“当然开心啦,小宁真不错,你妈在天上也能安心了。”

他搬出了她的母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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