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
逆天狂兵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二十七章 第一次主动(1/2)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

索菲斯立刻腾空而起,在抓住枪的那瞬间,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。直接就在空中,把枪口对准了吴哲。

笑容还没展开,就立刻僵在了脸上。

就在他抓住枪的那瞬间,吴哲的脚已经到了,直接踢在了太阳穴上。

索菲斯狠狠的摔在地上,那把枪再次被摔了出去。

“现在,我问什么你都要如实回答。”吴哲捡起枪,把枪口对准索菲斯,脸色严肃的说道。

趴在地上的索菲斯,好半天都没有爬起来。

“你背后的势力是谁,为什么要对陈家动手?”吴哲语气冰冷的开口问道。

“反正,你惹不起,要是我死了,你会陷入无尽的麻烦当中。”索菲斯不仅没有害怕,反而笑起来了,笑的十分得意。

这笑容让吴哲十分不爽,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。

“如果你不说的话,我会让你后悔自己还活着。”吴哲的五官都有些扭曲,脸上充满了愤怒。

身后是韩筝已经爬了起来,但是看到吴哲此时的表情,吓的她都有些腿软。她也见过许多手段残忍的家伙,可跟眼前这人比,身上的散发出来的那种杀气更加让人心惊胆战。

“你以为我会怕?”索菲斯竟然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。

“韩筝,给程队长打电话,让他准备个地方,这家伙我要亲自审。”吴哲站起身来,朝着旁边的韩筝说道。

话音刚落,就听到丛林当中有动静。

吴哲立刻朝着旁边刚挣扎着站起来的韩筝扑过去,把她死死的压在身下。还没等韩筝反应过来,密集的子弹就擦着两人的头顶飞了过去。

枪声持续时间并不长,只有短短的几秒钟便消失了。

当吴哲起来的时候,发现索菲斯已经倒在了血泊中。

“你通知人,我去。”吴哲朝着韩筝说了一句,拿着枪就冲了出去。

事情发生的太过于突然,他都没有想到,竟然还有人也进入了丛林当中。对方的目的明显的就是要杀人灭口,从刚才的形势来看,对方的人不多,不然的话肯定也不会放过自己。

追了几分钟之后,丛林开始稀疏起来,吴哲看到地上的车辙印,目光看相远方带着些许的无奈。

等他回来的时候,程队长已经到了,正在处理索菲斯的尸体。

“看清楚是谁了吗?”韩筝朝着他问道。

吴哲摇了摇头,对方准备的充分,自己根本就没有追上。

“索菲斯死之前,说了两个字,应当。我们也弄不清楚,到底是什么意思。”

这两个字放在一起,怎么听都听不出什么线索。

“赵叔那边有消息了,那段信息破译出来了,索菲斯是在联系人,尽快安排他出国。而他联系的那人,也在海天市。至于是谁,就不知道了。”程队长说自己之前被吴哲放下出租车之后,收到了赵叔那边的消息。

只不过这个消息现在看来,已经不那么重要了,他们已经知道了。而且,索菲斯应该就是被那些人给灭口的。

从树林里出来之后,旁边的韩筝就被送去了医院。

在去医院之前,她直接拽住了吴哲:“喂,这回算我欠你一条命,下回有啥事儿尽管开口。能做到的尽量做到,做不到的想办法也帮你做到。”

说完话之后,转过头也不再看吴哲一眼。

这事情结束之后,接下来的事情,全部都被程队长完全接管了,因为吴哲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,就是跟宋宇翔的那场决斗。

决斗的事情已经弄的人尽皆知,上百亿的对赌也是吴哲从树林里出来之后才知道的。他也没有想到,陈老爷子会弄出来这么大的手笔。

所以从树林里出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儿,就是去见陈老爷子。

“怎么,你对自己没有信心?”陈老爷子笑呵呵的问道。

“可就算有信心,把整个陈家都搭上,这是不是有些过了。”

说实话,吴哲还真的被这件事儿给吓到了。本来就是他跟宋宇翔两个人的私人恩怨,没想到最后竟然闹的人尽皆知,场面也弄的这么大,让他也有些无从适应。

本来他是想通过这场比试赢点钱就好,就算是输了也无所谓。

可到了现在,他却被陈老爷子逼到了绝对不能输的地步,一旦输了,整个陈家就等同于被自己给葬送了。

“你是我陈家的人,我这么做也是应该的。”陈老爷子笑眯眯的朝着旁边脸色微红的陈静雅说道,“小雅,我说的对吧?”

很快,陈老爷子就带着梁叔他们走了,把空间留给了陈静雅和吴哲。

最近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,和以往不同的是,气氛变得越发的尴尬和暧昧。一时之间,两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话。

“吴哲,对不起,爷爷这么做都是……”陈静雅越来声音越低,后面的几个字甚至都没有了声音。

“没关系,我没有生气。只是,觉得压力有些大啊。”

整个陈家的命运,都握在了自己的手里,还是陈家掌门人亲自送过来的。

“我们相信你。”陈静雅说话的时候,伸出双手握住了吴哲的右手。

这还是陈静雅第一次这么主动,虽然面红耳赤,但抬头看向吴哲的那双眼睛并没有退缩。

就在这瞬间,吴哲心理做了决定,一定要守护眼前的这个女人,要守护整个陈家,不能因为自己而让陈家出现意外,也不能让眼前的这个女人伤心。

本小章还未完~.~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喜欢逆天狂兵请大家收藏:(m.jakxs.com)逆天狂兵就爱看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